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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具體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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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具體流程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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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流程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流程:

第一步:準備前期資料。

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臺帳、登記簿、農戶資訊等資料,形成農戶承包地登記基本資訊表;處理國土“二調”或航空航天影像資料,形成用於調查和實測的基礎工作底圖。

第二步:入戶權屬調查。

根據基礎工作底圖和農戶承包地登記基本資訊表,入戶實地進行承包地塊權屬調查,由農戶進行確認。對存在爭議的地塊,待爭議解決後再登記。

第三步:測量地塊成圖。

按照農村承包土地調查技術規範對承包地塊進行測量和繪圖,並標註地塊編碼和麵積,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圖。

第四步:公示稽核。

由村、組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組稽核地籍草圖後,在村、組公示。對公示中農戶提出的異議,及時進行核實、修正,並再次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由農戶簽字確認後作為承包土地地籍圖,由村組上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彙總並核對後上報縣(市、區)級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