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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變更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公租房 閱讀(1.73W)

公租房是我國繼推出廉租房以後的又一住房政策,儘管我國的商品房的房價一時之間難以降下來,但是針對那些低收入家庭和剛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來說,如果有機會可以申請到公租房或者廉租房的話,也是比較合適的,並且公租房按照規定也是可以進行變更的,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深圳公租房變更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深圳公租房變更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一、深圳公租房變更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或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請家庭成員間變更承租人的,可向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單位設立的租賃管理服務站提出申請,並按下列程式辦理:

(一)辦理條件

存在以下任一情況即可申請辦理變更承租人:

1、承租人在租賃期限內死亡;

2、承租家庭因自身原因提出在申請家庭成員間變更承租人。

(二)所需材料

1、 變更書面申請,明確變更原因

2 、承租人身份證、戶口本、租賃合同、死亡證明(承租人死亡的家庭提供)、共同申請人同意變更意見書

(三)辦理流程

1 、承租家庭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承租人,填寫變更書面申請,明確變更原因。產權單位核定家庭各項費用均已結清後,收齊承租人身份證、戶口本、租賃合同、死亡證明、共同申請人同意變更意見書等材料後,報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請戶籍所在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稽核。

2、 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組織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對家庭申請情況進行復核,家庭仍符合配租條件的,應在公共租賃住房小區公示10日。公示無異議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應在15日內將同意變更意見反饋給產權單位;公示有異議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復核。

3 、產權單位在接到反饋意見5日內,為家庭辦理承租人變更手續,租賃期限為原合同剩餘期限。

4、 經複核,家庭不再符合配租條件的,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照相關規定作出取消家庭保障資格的決定,並在15日內將處理結果書面告知產權單位。

二、公租房可以住一輩子嗎?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援,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1、公租房和廉租房是不一樣的,廉租房只要條件符合,可以長久的一直居住,但是公租房是不能一直進行租賃的。

2、公租房是保障房的一種,保障中低收入家庭有房住,目前,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將實行定期複核制度。市住房保障機構定期組織聯審單位對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進行復核。經複核,符合條件的家庭可以繼續享受保障,不符合條件的家庭將被取消保障。

3、公租房租期確實有一定年限。合同期滿需要續租的保障家庭,可以重新申請,但應在合同期滿3個月前,經稽核符合條件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而新就業職工承租的公租房租期不應超過5年,期滿後不再續租,領取租賃補貼的新就業職工,領取滿5年後補貼終止。

可以看出,承租人如果在租賃期內死亡或者因為其他原因的話,可以向公租房租賃住房產權單位服務站提出公租房變更的相關資訊。公租房在進行變更的時候,需要攜帶變更書面申請、變更原因以及其他有效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