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住房保障>公租房>

在承租期間公租房可以轉租嗎?

公租房 閱讀(1.62W)

一、在承租期間公租房可以轉租嗎?

在承租期間公租房可以轉租嗎?

公租房是不可以轉租的。因為公租房的所有權歸政府和公共機構所有,不是歸個人所有。政府有關部門推出公租房,是為了把住房提供給低收入的住房困難人員。政府用低於市場的價格或承租者能夠承擔得起的價格,給新就業員工提供住房。

相關法律規定:《公租房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在承租公租房期間轉租公租房可能會被罰款

根據《公租房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責令按市場價格補繳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的租金,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有前款所列行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之日起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於已經獲得了公租房租賃資格的公民、在承租期間是不能隨意將公租房給轉租出去的,否則轉租行為人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且轉租行為人還有可能會被責令支付罰款,具體的罰款數額與轉租後獲得的違法收入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