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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可以轉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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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是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援的保障性住房,轉為中低收入的群體出租。公租房價格明顯低於商品房的租金,即便公租房申請條件受限,仍然是供小於求的狀況。國家正重點加大公租房的建設力度,在確保符合條件家庭購房需求的前提下,適度減少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建設數量。部分承租人成功申請公租房後,因個人原因要轉租,但公租房不同於普通租房。那麼公租房可以轉租嗎?不可以,一旦轉租,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第二十七條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公租房可以轉租嗎?

1、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2、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第三十六條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責令按市場價格補繳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的租金,記入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檔案,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