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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用地性質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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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置房用地性質是什麼

安置房用地性質是什麼?

安置房在五證辦齊全,小區配套及小區本身合格的情況下是可以辦下來房產證的。安置房是指因都市計畫、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實施土地儲備地塊、非經營性公益性專案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軍事設施建設等行政劃撥用地的拆遷過程中,以確定的價格、套型面積向具有本市市區戶口(含農業職業)的被拆遷人定向銷售的住宅房屋。對接安置房產權性質定性為經濟適用房,但不受普通經適房“五年內禁售”的限制,上市交易需由購買人按成交額的3%補交土地出讓金。

政策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且用於安置疏解居民的首都功能核心區對接安置房,產權性質為經適房產權。但這些安置房不受普通經適房交易限制。普通經適房購買不滿5年不得上市交易;滿5年的按“新房新辦法,老房老辦法”的政策補交土地收益,最高需補交同地段相似商品房價差的70%。新東城、新西城的安置房的交易時間則不限,只需由購買人按成交額的3%補交土地出讓金即可。

二、安置房有哪些分類

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

三、安置房的主要優勢有哪些

1、是現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優越,小區配套較完善;

2、戶型適中,以小兩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為主,即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內的戶型佔絕大多數,而且大部分為多層建築

3、政府統建的房屋質量較為穩定;

4、安置房依託地理優勢和小區配套優勢,升值比率與經濟增長週期吻合,升幅較快

更重要的是,這些安置房如果沒有產權,價格普遍會比市價低。

當然,還有一個客觀原因,安置房的業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安置房與普通商品房不同,但是在證件齊全、各項設施合格的情況下,也可以申請辦理房產證,並且五年內不得交易。我國對安置房的分類有兩種,一是因重大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商品房,二是因房產開發等拆遷通過其他途徑安置被拆遷人的中低價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