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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什麼性質 | 其有什麼優勢?

房屋買賣 閱讀(1.17W)

安置房是什麼性質,其有什麼優勢?

在我國房產交易中,房屋出售需要有相應的房產證,才能算合法的交易,而一般情況下,安置房是沒有房產證的,需要自己進行辦理。在房屋持有人辦理了房產證後,房屋才能買賣交易。那麼,安置房是什麼性質呢?針對這一問題,小編整理了一些資料,下面就為大家解答。

一、安置房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專案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都市計畫、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後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別之處。安置的物件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徵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儘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二、安置房是什麼性質?

安置房土地性質是回遷房,沒有獨立的房產證。

置房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如果拆遷前這房子就是業主自有房,安置房辦出的產權證也是業主的,拿到產權證後就可以交易,但除了正常的房屋交易稅外,還需要交納一份土地出讓金。對於沒有產權證房屋就出售,按照《房地產管理辦法》視為非法,但土地房產局不參與裁定。

如果拆遷前這房子是公房,住戶是租住的,該房就不能轉讓;如果是公房,業主已向單位購買,而且安置房的產權證上是業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轉讓,但也需要額外交納土地出讓金。

所以,這個就是沒房產證的回遷房。

三、安置房主要優勢

1、是現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優越,小區配套較完善;

2、戶型適中,以小兩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為主,即建築面積120平方米以內的戶型佔絕大多數,而且大部分為多層建築

3、政府統建的房屋質量較為穩定;

4、安置房依託地理優勢和小區配套優勢,升值比率與經濟增長週期吻合,升幅較快

更重要的是,這些安置房如果沒有產權,價格普遍會比市價低。

當然,還有一個客觀原因,安置房的業主往往享受多套房源,使其有出售的需求和可能。

根據文中的介紹,對於安置房是什麼性質這一問題,相信大家已經有所瞭解。實際中,安置房屬於沒有獨立的房產證的回遷房。因此,如果大家想要出手自己手中的安置房,一定要提前辦理相應的房產證,如此才在法律合法的範圍內,當事人也就有了保障,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