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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怎樣辦理土地使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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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在生活中是很重要的一項憑證,特別是在房產買賣過程中,擁有房產的一項重要證明就是擁有房屋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需要辦理,否則房屋就會在所有權上有缺陷,沒有土地使用證的房屋價值會大打折扣,一般也不能在房產市場上流通,那麼安置房怎樣辦理土地使用證呢,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解答。

安置房怎樣辦理土地使用證?

一、安置房是否需要辦理土地證

安置房也是需要辦理土地證的,對於是否辦理土地證的房產有如下規定可做參考:

1、凡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證書。

2、安置房是可以辦理土地證。到國土局辦理。

符合下列條件的,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

1、土地使用者為公司、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

2、領有國有土地使用證;

3、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合法的產權證明;

4、依照本條例第二章的規定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向當地市、縣人民政府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以轉讓、出租、抵押所獲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安置房怎樣辦理土地使用證

1、用地單位需要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可向市國土局辦事視窗提交申請及有關檔案材料。

2、土地利用處視窗人員對受理的劃撥供地申請和有關材料進行初審,經初審建設專案列入《劃撥供地目錄》並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劃撥供地申請和其他用地材料。

3、土地利用處會同局內部有關處室進行現場踏勘和測量,核定規費徵收數額及時通知申請用地單位;

4、申請用地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向視窗繳納劃撥土地使用權各項規費。

5、土地利用處在五日內,完成國有土地劃撥手續的辦理,並應及時通知申請人。

6、申請單位憑《手續辦理通知單》和繳費憑證向視窗領取《決定書》。

7、用地單位憑《決定書》申請辦理土地登記手續,領取土地證書。

以上就是關於安置房是否需要辦土地證以及如何辦理土地證兩個問題的解答。此外,按照有關規定,有幾種情形國土部門可以拒辦土地證的,所以如果您剛好想要申請辦理土地證一定要提前瞭解一下,事先準備好相關的材料。

安置房在生活中也有很多,安置房跟普通的商品房有所區別,所以在安置房是否要辦理土地使用證以及安置房怎樣辦理土地使用證等問題上很多人充滿疑問,通過對上文的闡述,大家應該瞭解了辦理土地使用證的流程,辦理土地使用證是很重要的一項流程,必須要保證房屋有土地使用證,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房屋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