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遷安置房土地證怎麼辦理?
拆遷安置房土地證的辦理需要提交以下的材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土地權利人身份證明,代理人身份證明(影印件);
3、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許可證(簡稱土地分割證);
5、《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或影印件)。
注:凡上述影印件必須帶原件核實。
二、安置房怎麼辦房產證?
1、房地產評估
到所在縣區或市的房產交易大廳。辦理這項時先要決定由誰負責評估費用,買賣雙方均可,申請人要填委託書,提交房產證原件及影印件、土地證原件及影印件、房屋平面圖(在房產證的較後一頁的圖)、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原件在提交後可拿走,自己保管以防丟失,留影印件在交易大廳即可。評估由所在的市一級房產評估機構負責,由於要評估的多,往往得等一段時間。評估費佔房產評估額的0.5%,交完錢後給辦理申請者兩份評估報告。
2、交營業稅
到房產所在的地稅分局或地稅所辦理。需提交購房合同原件及影印件、買賣雙方身份證影印件、房產評估報告。(普通住房滿5年免徵,不滿5年差額徵收;非普通住房不足5年全額徵收,滿5年差額徵收)
3、辦理房產證過戶
到房產交易大廳辦理,需提交房產證原件及影印件,土地證原件及影印件,房屋平面圖(在房產證的較後一頁的圖,要把裡面內容擋住影印成空白表),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完稅證明(地稅上給的東西),房產評估報告。
這是需要買賣雙方都到簽字,按手印,結婚的需要帶上夫妻雙方的身份證及影印件。交易費,按房屋3元/平方米收,簽完字後,還需要到當地財政局交契稅。
4、領取房產證
需要交登記費80元,工本費10元,印花稅5元。
不管是安置房、還是房改房等型別的房屋,只要是依法獲得的,那麼就可以帶著證明自己滿足法定條件的材料,到當地相關國家部門提出房產證的辦理請求。一般只要提交的材料充足,辦理請求都會被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