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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未下本轉讓合同

房產轉讓合同 閱讀(1.35W)
商品房未下本轉讓合同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商品房是屬於不動產,而不動產的所有權是以登記為準的,商品房轉讓時要簽訂轉讓合同,那麼未取得權屬證的商品房轉讓合同是不是無效?下面由本站網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識對讀者有所幫助。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商品房房產證未下來如何轉讓辦理

房產證沒有辦下來是不能進行產權轉讓的。
如果要出售,只能是由買賣雙方簽下合同,等房產證辦妥後才能進行產權轉讓。房產的交易是以產權的轉讓過戶為界線,沒有過戶的產權原則不屬於買方,自然就不會有保障,相對而言,買方的風險較大。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