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轉讓合同>房產轉讓合同>

預售商品房轉讓合同糾紛

房產轉讓合同 閱讀(2.98W)
預售商品房轉讓合同糾紛

胡某與夏某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糾紛上訴案上訴人(原審原告)胡某,男。被上訴人(原審被告)夏某,男。委託代理人樑某明,廣東某律師事務所律師。上訴人胡某因商品房預售合同轉讓糾紛一案,不服廣東省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2003)明民一初字第566號民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有哪些

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有:
1、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使用權證的行為。
2、對房屋設施或戶型結構進行單方變更的行為。
3、樓盤商業廣告的誇大或虛假宣傳行為。
4、交付房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或法定標準的行為等。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是指因商品房預售合同條款自身的缺陷或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引起的合同履行遲延或履行不能等而產生的糾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