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訴訟仲裁解答>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錄音能不能作為欠債證據

辦案流程律師解答 閱讀(1.06W)

錄音是一種視聽資料,可以作為欠債證據。但最好有其它的證據(如證人證明等)加以佐證,或者有多次的錄音加以證明欠款的證實性。另外,一份錄音作為證據的,應儘量能在錄音中反映出錄音的時間、雙方當事人是誰、欠款的原因和對方確認的具體金額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錄音能不能作為欠債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