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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錄音能作為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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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錄音能作為證據嗎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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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能作為證據嗎

  錄音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但是要強調的是它的合法性,必須是真實客觀有效的。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而取得的證據,是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的。

同時,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其次呢,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複製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條: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一) 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影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二) 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複製件、照片、錄影資料等;(三) 有其他證據佐證並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複製件;(四) 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式製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