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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審撤訴後多久可以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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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撤回上訴,在二審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以後,可以再次起訴,如果是離婚案件,必須在六個月以後才能再次起訴。
《最高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後,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最高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
在第二審程式中,原審原告申請撤回起訴,經其他當事人同意,且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准許撤訴的,應當一併裁定撤銷一審裁判。
原審原告在第二審程式中撤回起訴後重復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審撤訴後多久可以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