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我國如何申請文字作品版權登記?
申請作品著作權登記應當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按要求填寫完整的作品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3)權利歸屬證明;
(4)作品的樣本(可以提交紙介質或者電子介質作品樣本);
(5)作品說明書(請從創作意圖、創作過程、獨創性三方面寫,並作者簽字);
(6)委託他人代為申請時,代理人應提交申請人的授權書;
(7)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二、版權
版權亦稱“著作權”。指作者或其他人(包括法人) 依法對某一著作物享受的權利。根據規定,作者享受下列權利:
(1) 以本名、化名或以不署名的方式發表作品;
(2)保護作品的完整性;
(3) 修改已經發表的作品;
(4) 因觀點改變或其他正當理由宣告收回已經發表的作品,但應適當賠償出版單位損失;
(5) 通過合法途徑,以出版、複製、播放、表演、展覽、攝製片、翻譯或改編等形式使用作品;
(6) 因他人使用作品而獲得經濟報酬。上述權利受到侵犯,作者或其他版權所有者有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和賠償損失。
三、取得方式
版權的取得有兩種方式:自動取得和登記取得。在中國,按照著作權法規定,作品完成就自動有版權。 所謂完成,是相對而言的,只要創作的物件已經滿足法定的作品構成條件,即可作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在學理上,根據性質不同,版權可以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簡單來說,著作權是針對原創相關精神產品的人而言的,而鄰接權的概念,是針對表演或者協助傳播作品載體的有關產業的參加者而言的,比如表演者、錄音錄影製品製作者、廣播電視臺、出版社等等。
要知道自作品產生之日開始,作者就自動享有著作權。有的人不理解,既然都自動有了著作權,為何還要進行版權登記,這是我了避免出現侵權事件的時候,可以作為一種有效的權利證明,從而保障自身的權利不受到外界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