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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抄襲怎麼界定

著作權 閱讀(1.41W)

抄襲主要侵犯了著作權中,作者的修改權及保護作品完整權。
1、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2、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著作權法所稱抄襲、剽竊,是同一概念(為簡略起見,以下統稱抄襲),指將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竊為己有。
法律依據:
《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的;
(二)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的;
(三)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竊他人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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