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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駁回註冊申請後商標複審期限多長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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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駁回註冊申請後商標複審期限多長時間?

被駁回註冊申請後商標複審期限多長時間

被駁回註冊申請後商標複審期限一般是九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四條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註冊申請人。商標註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商標評審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註冊商標有哪些作用?

1、便於消費者認牌購物。

2、商標註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3、通過商標註冊,可以創立品牌,搶先佔領市場。

4、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可對其價值進行評估。

5、商標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

6、商標還是辦理質檢、衛檢、條碼等的必備條件。

7、地方各級工商局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

三、商標權的內容有哪些?

(一)專有使用權。是商標權中最基本的核心權利。它的法律特徵為,商標權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獨佔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標,並通過使用獲得其他合法權益。專有使用權具有相對性,只能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使用。

(二)禁止權禁止權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專案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三)許可權許可權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通過簽訂許可使用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權利。許可使用是商標權人行使其權利的一種方式。

(四)轉讓權轉讓,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按照一定的條件,依法將其商標權轉讓給他人所有的行為。

註冊商標被駁回的原因很多,比如該商標可能跟其他已經註冊過的商標標識相同或類似,註冊商標的某些標誌違反了國家法律規定等,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會在通知書當中告知當事人駁回申請的具體原因,即便申請複審,也需要有正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