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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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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專利人在申請了專利過後,就要注意自己的專利不要被侵權,如果專利人的專利被侵權了該怎麼辦?作為專利人如何保障自己的專利權不受他人不法的侵犯。面對專利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關於專利糾紛的解決方式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專利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解決專利糾紛的渠道是多方面的,我國《專利法》規定了協商、訴訟、專利管理部門調處等方式。

1.協商。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2.訴訟。專利糾紛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3.專利管理部門調處。專利糾紛當事人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管理機關,是指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設立的專利管理機關。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專利工作;統一受理和審查專利申請,依法授予專利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利管理工作。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處理專利侵權糾紛,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製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製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製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的證明;涉及實用新型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做出的檢索報告。

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請求,還可以對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歸屬糾紛發明人、設計人資格糾紛;職務發明的發明人、設計人的獎勵和報酬糾紛;在發明專利申請公佈後專利權授予前使用發明而未支付適當費用的糾紛(應當在專利權被授予之後提出)等專利糾紛進行調解。

綜上可知,專利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協商。訴訟以及到專利管理部門調處。如果大家在專利權方面還有什麼其他的法律問題或者是您的專利權正受到他人不法的侵犯,您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幫助您解決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