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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保護範圍用那些?

智慧財產權保護 閱讀(2.51W)

智慧財產權也叫作知識所屬權,是指權利人對對自己所創造出來的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財產權利。知識產權制度是為了保護智慧財產權創造者的獨佔性,同時又能激勵競爭對手的一種制度。智慧財產權保護範圍用那些?下面,就由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大家帶來關於智慧財產權保護範圍。

智慧財產權保護範圍用那些?

智慧財產權,有人喜歡稱之為智慧財產權或智力財產權。不要以為智慧財產權離我們有多遠,如果你是消費者,那麼你看電影、聽音樂、玩電腦、讀書籍,那都是在享受他人創造的智慧成果;如果你是生產商或服務商,那麼你的產品或服務要想有區別於其他商品或服務的內在素質,就不能不考慮要擁有專利、商標、版權或產地標識等權利,否則你的生意長不了。智慧財產權就是這樣活躍,滲透於人們的日常生活。

根據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建立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公約》的規定,智慧財產權包括下列客體的權利:

(1) 文藝、藝術的科學作品。

(2) 表演藝術家的表演、錄音和廣播。

(3) 人類一切活動領域的發明。

(4) 科學發現。

(5) 工業品外觀設計。

(6) 商標、服務商標、廠商名稱和標記。

(7) 制止不當競爭。

(8) 在工業、科學、文學和藝術領域內由於智力活動而產生成果的一切其他權利。

根據作為《世界貿易組織》WTO一攬子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的《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議》的有關規定,智慧財產權包含下列權利;

(1) 版權與鄰接權。

(2) 商標權。

(3) 地理標誌權。

(4) 工業品外觀設計權。

(5) 專利權。

(6) 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權。

(7) 為披露過的資訊專有權。

由於TRIPS協議與國際貿易制裁掛鉤,具有相當的強制力,其對智慧財產權客體權利的規定,已經成為世界各國智慧財產權理髮所認同和遵守的保護範圍。

在上文中,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了關於智慧財產權保護範圍的相關內容,相信大家在閱讀了上文過後對於智慧財產權保護也有了進一步的瞭解。如果您在智慧財產權方面還有什麼其他的法律問題,您可以在本站的法律知識欄目上進行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