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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證丟失該怎麼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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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向商標局申請補發,且需要在《商標公告》上刊登遺失宣告。申請補發有兩條途徑:
(一)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二)申請人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註冊大廳來辦理。
申請人應當提交:
(一)補發商標註冊證申請書;
(二)商標註冊人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三)直接到商標註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身份證及其影印件;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所有書件應當字跡工整、清晰,用鋼筆、簽字筆填寫或用打字機打櫻補證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名義、地址應與現商標註冊人一致;商標註冊號、類別應與原《商標註冊證》一致。
另外,《商標註冊證》遺失的,還應當在《商標公告》上刊登遺失宣告;破損的《商標註冊證》,應當在提交補發申請時交回商標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第二百八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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