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行政>行政許可>

二級建造師的註冊證書遺失該如何補辦

行政許可 閱讀(5.66K)

應進行以下操作:
1、在省級及以上報刊釋出二級建造師師證書遺失宣告。
2、申請人通過個人二級建造師系統進行網上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遺失申報
3、二級建造師所在公司在公司二級建造師註冊管理系統中同意申報。
4、在公司二級建造師註冊管理系統中提取“遺失補辦申請表”並列印。
5、申請人攜帶以下資料至縣一級主管部門進行資料稽核。
《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九條
註冊建造師因遺失、汙損註冊證書或執業印章,需要補辦的,應當持在公眾媒體上刊登的遺失宣告的證明,向原註冊機關申請補辦。原註冊機關應當在5日內辦理完畢。

二級建造師的註冊證書遺失該如何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