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智慧財產權>商標>

商標惡意搶注的撤銷是否受時間限制?

商標 閱讀(1.92W)

一、商標惡意搶注的撤銷是否受時間限制?

商標惡意搶注的撤銷是否受時間限制?

商標惡意搶注的撤銷受時間的限制。商標法對撤銷申請有五年的限制規定,即如果商標獲得註冊時間超過5年的,就不可以以被搶注為由進行撤銷。對於商評委的裁決,如果任何一方不服的,還可以向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根據我國《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註冊商標可分為依申請和依職權撤銷。主要情形有:

(一)已經註冊的商標,如有下列情形的,由商標局撤銷該註冊商標,其他單位和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

1、採用了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和註冊的標誌的;

2、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

(二)已經註冊的商標,有下列情形的,自商標註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註冊商標。對惡意註冊的,馳名商標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時間限制:

1、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2、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註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

3、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註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

4、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但是,善意取得註冊的除外;

5、申請商標註冊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或者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三)使用註冊商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商標註冊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報請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1、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

2、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

3、自行轉讓註冊商標的;

(四)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並說明有關情況。

(五)使用註冊商標,其商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可以視具體情況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二、註冊商標被撤銷後怎麼辦

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撤銷註冊商標,撤銷理由僅及於部分指定商品的,撤銷在該部分指定商品上使用的商標註冊。註冊商標被撤銷的,自撤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註冊商標被撤銷的,原《商標註冊證》作廢;撤銷該商標在部分指定商品上的註冊的,由商標局在原《商標註冊證》上加註發還,或者重新核發《商標註冊證》,並予公告。

對商標局撤銷註冊商標的決定,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由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當事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綜上所述,公司或者屬於公民個人的商標如果被別人出於惡意優先搶注後導致其失去了商標的保護權利的,是可以在蒐集了完備的證據之後向商標局提出要求撤銷其商標的請求的,但是撤銷申請是受到5年時間的限制的,超過期限的權利人只能起訴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