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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搶注商標不審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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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惡意搶注商標不審查嗎?

惡意搶注商標不審查嗎?

商標形式審查中,對商標代理機構申請註冊除代理服務以外的商品或服務專案,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實質審查中予以駁回。審查意見書是商標局認為商標註冊申請違反《商標法》的有關規定,但是具有符合例外規定的可能性的情形,要求申請人在15日內對商標註冊申請做出說明或者修正,經補充說明/修正後符合法定例外規定的,准予初步審定。審查意見書適用於“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徵並便於識別的商標”、“同外國的國家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國政府同意的”等情形。

二、如何認定惡意搶注商標?

1、申請人為了謀取不正當利益,這是主觀要件。“惡意搶注”申請人是把他人已經使用的商標作為自己的商標提出申請,這種行為的本身,就已經侵佔了他人的勞動成果,如果註冊成功,無異於用合法的方式偷竊。更為嚴重的是一旦註冊成功,“惡意搶注”申請人成為合法所有人之後,即會利用其註冊商標的佔用權,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屬於自己的商標或利用其處分權對被搶注者高價轉讓或高價許可使用該商標。如果這些目的不能達到,則會提起侵權之訴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門舉報並索取賠償。

2、申請人採取了不正當手段,這是行為要件。不正當手段,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標註冊申請書和提供的相關材料中不真實地填報了有關事項,但是對於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而言,不可能對申請書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作出審查。因此,認定不正當手段,只可能在異議程式或在以後的被搶注人申請撤銷該商標的程式中,由被搶注人提出證據,證明申請人採用了不正當手段。

3、註冊成功,這是客觀要件或事實要件。只有註冊成功,才會最終形成“惡意搶注”。如果在異議程式,被搶注人發現自己的商標被他人申請,即可提出異議,導致其註冊不成功,當然就談不上“惡意搶注”。

綜上所述,隨著國家對智慧財產權保護的重視,商標侵權糾紛案件頻頻發生,其中主要圍繞商標惡意搶注。商標局對商標申請進行審查,會通過形式審查及實質審查等方式來排查惡意搶注行為。當然,也不是所有情況都能避免,如果惡意註冊成功,受到侵權的一方也可以提出撤銷商標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