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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商標過期搶注有風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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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別人的商標過期搶注有風險嗎?

別人的商標過期搶注有風險嗎?

續展就是註冊商標有效期為十年,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註冊。寬展就是在規定的續展期限內未能提出續展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限期,這個寬限期叫做“寬展”。如果連寬展期限也過去了,可以在第三方註冊公告期間提出異議。異議也無效就只能重新註冊一個商標或者買一個商標。申請商標註冊不得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註冊商標使用不當的撤銷,以註冊商標所有人違反其合理使用註冊商標的義務且情節嚴重的情形為限。註冊商標所有人承擔註冊商標的合理使用義務,應當使用註冊商標,並按照法律規定的要求使用註冊商標。註冊商標所有人怠於使用註冊商標或者違反法律規定使用註冊商標,構成使用不當。

二、商標使用年限是多久?

根據商標法,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登出其註冊商標。註冊商標被撤銷的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自撤銷或者登出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註冊申請,不予核准。

續展權是指商標權人在其註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前,依法享有申請續展註冊,從而延長其註冊商標保護期的權利。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登出其註冊商標。

綜上所述,商標註冊成功後使用期是十年,如果商標沒有被展期,經過寬限期之後會被商標局登出。這個時候,其他人也不能申請同類商標的註冊,不然將面臨不予核准的風險,浪費時間和精力。即使是搶注成功,在商標公示期內,被原使用人發起商標異議的風險也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