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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所需檔案有什麼要求?

軟體著作權 閱讀(1.6W)

通過獨立開發軟體,對軟體享有軟體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或通過合同約定、受讓、繼承、承受取得軟體著作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申請著作權登記。

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所需檔案有什麼要求?

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檔案應當包括: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軟體的鑑別材料、申請人身份證明和相關的證明檔案各一式一份。

1、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表

應提交線上填寫的申請表列印件,簽章應為原件。

2、軟體(程式、文件)的鑑別材料

一般交存:源程式和文件應提交前、後各連續30頁,不足60頁的,應當全部提交;

例外交存:請按照《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方式之一提交軟體的鑑別材料。

注:源程式和文件應在頁首上標註相應的軟體名稱和版本號,右上角應標註頁碼,源程式每頁不少於50行,文件每頁不少於30行。

3、有關證明檔案

證明檔案包括:申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檔案、權利歸屬證明檔案等。

①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登記申請委託代理的,應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檔案影印件,申請表中應當明確委託事項、委託許可權範圍、委託期限等內容。

②有效身份證明檔案(單位的需蓋公章)

企業法人單位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的影印件;

事業法人單位提交有效的事業法人證書的影印件;

社團法人單位提交民政部門出具的有效的社團法人證書的影印件;

其他組織提交工商管理機關或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影印件;

自然人申請的,提交身份證或護照等有效證明的影印件。

③權利歸屬的證明檔案

委託開發的,應當提交委託開發合同;

合作開發的,應當提交合作開發合同;

下達任務開發的,應當提交上級部門的下達任務書;

受讓取得軟體著作權的,應當提交軟體著作權轉讓協議;

原著作權人的企業被合併或分立,由合併或分立後的其他企業享有著作權的,需要提交的證明檔案包括:企業登出登記證明、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等其他證明;

繼承人繼承的,需要提供的證明檔案包括: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被繼承人有效遺囑、與被繼承人的關係證明、繼承人身份證明、法院的法律文書等。

4、其他證明檔案

修改他人軟體應當授權許可的,應當提交授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