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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需不需要分來申請 | 軟體著作權有什麼權利

軟體著作權 閱讀(3.31W)

首先我的覺得是有必要對軟體著作權進行申請的,當然我國對於軟體著作權的辦理並不是強制性的。一般情況下軟體的著作權就是屬於軟體開發者本人的,根據我國《計算機保護條例》相關規定無論是中國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組織都對其開發的軟體享有其著作權的,無論他是否對其進行過發表。所以是否去辦理完全取決於你自己,想去辦理就可以去準備相關材料,不想辦理也沒有人強迫你。

軟體著作權需不需要分來申請,軟體著作權有什麼權利

當然,我覺得還是先讓大家瞭解一下軟體著作權具體享有哪些權利吧,根據我國相關法規,我們的軟體開發者可以行使以下相關權利:

(一)發表權,開發者本人有權利決定軟體是否要公之於眾;

(二)署名權,開發者本人可以表明身份,對軟體進行署名;

(三)修改權,開發者可以任意對軟體進行增補、刪節,或者改變指令、語句順序;

(四)複製權,開發者有權對軟體製作一份或者多份;

(五)發行權,開發者能夠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社會提供軟體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

(六)出租權,開發者可以對軟體進行有償的短期出租出去;

(七)資訊網路傳播權,開發者可以用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體,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體的權利;

(八)翻譯權,開發者可以讓原軟體從一種文字語言轉換成另一種文字語言的權利;

(九)軟體著作權人可以讓其他人行使著作權,當然了是可以獲得相應報酬的,軟體著作人也可以將部分或者全部著作權轉讓給他人。

再根據《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相關的規定:為了促進我們國家軟體產業的發展,增強我們國家資訊產業的創新能力和競爭能力,國家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是鼓勵大家進行軟體登記的,並對登記的軟體予以重點保護。

所以綜上所述我們的軟體開發者是享有很多權力的,我們也可以知道,軟體著作權是實行自願登記制度的。所以軟體著作權不是強制登記的。但是如果企業或個人要想更好的保護自己的權益,為了申請雙軟認證或者打擊其他盜版軟體,申請軟體著作權是非常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