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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著作權登記提交的說明書有什麼要求

軟體著作權 閱讀(2.16W)

相比我們大家都知道智慧財產權的存在,其體現了我國在知識經濟時代對個人知識的保護,軟體著作權也一樣,軟體的開發者擁有對其成果保護的權利,避免他人進行濫用,那麼在軟體著作權登記提交的說明書具體有什麼要求呢?

軟體著作權登記提交的說明書有什麼要求

一、軟體著作權登記提交的說明書有什麼要求

軟體操作說明書一定要圖文並茂,文字描述詳細準確,對軟體的功能模組描述清楚即可;軟體操作說明書中出現的任何檔案一定要和申請書中出現的全稱及簡稱名稱一致,切記不可出現其他軟體名稱。軟體操作說明書插入頁數,頁首,頁首寫清軟體全稱 版本號 說明書。建議頁數在15頁左右。

1.不是隻能提供使用手冊也可以提供設計手冊;

2.文件頁首上應當標註該申請軟體名稱、版本號,並應當與申請表中相應內容完全一致,右上角應標註頁碼,文件每頁不少於30行,有圖除外;

3.內容不能太簡單 請儘量提供完整的文件 將軟體的操作介紹完整;

4.文件中出現的版權資訊應當與申請資訊完全一致;

5.文件中出現的軟體名稱應當與申請的完全一致;

6.其他根據實際情況應該注意的問題。

二、軟體著作權登記登記的是什麼

《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辦法》第三條規定:“本辦法適用於軟體著作權登記、軟體著作權專有許可合同和轉讓合同登記。”根據該條規定軟體著作權登記是:1、軟體著作權,2、軟體著作權專有許可合同,3、軟體專有轉讓合同。也可以歸為兩類,著作權登記和合同登記,本文只探討軟體著作權登記。

三、軟體著作權是不是必須登記

軟體著作權即軟體開發完成之日起就自動產生,登記並不是權利產生的必要條件。軟體著作權登記申請是指著作權人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提出申請,由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稽核併發出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我們查詢相關的法規,對照新舊法規,可以看到了兩種完全相反的意見。

1、登記是軟體著作權獲得行政和法律保護的前提

根據1991頒佈的《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向軟體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軟體著作權的登記,是根據本條例提出軟體權利糾紛行政處理或者訴訟的前提。”該規定很沒有道理,沒有登記的軟體就不受行政保護,甚至被侵權了,向法院提起訴訟都不可以。雖然不明說軟體一定要登記才受到法律的保護,實際上就將沒有登記的軟體置之法律保護之外,可以認為軟體著作權登記帶有一定的強制性。

這個條例在199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深入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幾個問題的通知》否定了一半。該解釋第三條規定:“……凡當事人以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糾紛提起訴訟的,經審查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無論其軟體是否經過有關部門登記,人民法院均應予以受理。”如果軟體被侵權了,即使沒有登記,我們還是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的。

2、軟體著作權是否登記完全取決於自願

根據2002年頒佈的《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第七條規定:“軟體著作權人可以向國務院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軟體登記機構辦理登記。軟體登記機構發放的登記證明檔案是登記事項的初步證明。”該條規定的是“可以”,可見軟體著作權登記不是強制的。是否登記完全取決於當事人的自願。

3、軟體著作權登記與取得著作權沒有任何的關係

大家最關心的還是軟體著作權問題,軟體如果不登記可以取得著作權嗎?這個疑問在《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中有明確的解答,該條例第五條規定:“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所開發的軟體,不論是否發表,依照本條例享有著作權。”

所以,根據以上全文我們可以清楚的瞭解到軟體著作權登記提交的說明書要寫清軟體的全稱,以及最好做的圖文並茂,富有生動力,還要寫清該軟體的具體使用方法,要按照規定的說明書的格式進行書寫,避免在申請時出現不必要的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