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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成市政府資訊公開的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2.4W)

當代社會,資訊可以說是在21世紀人們最為重要的一大事項,因為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資訊可以給大家帶來很多的好處,這也是我國著重強調政府資訊公開的一大重要原因,那麼榮成市政府資訊公開的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那麼,接下來小編將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榮成市政府資訊公開的相關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資訊範圍參見本機關編制的《榮成市糧食局政府資訊公開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榮成市政府資訊公開網站上查閱。

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資訊,本機關主要採取榮成市政府資訊公開網站網上公開的形式。

本機關還將採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資訊:

1、通過新聞釋出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

2、在本機關辦公室設立資訊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政府資訊;

3、本機關網上公開的資訊,網上留存的期限原則上為2年。超過留存期的資訊,本機關不再繼續通過網上公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檔案管理部門(電話:7553460)查閱。

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資訊,自資訊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資訊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資訊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資訊。

本機關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政府資訊公開,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獲取:

1、到本機關領取並填寫《榮成市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

2、在榮成市政府資訊公開網上點選“申請表格下載”,下載電子版《榮成市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自行列印填寫後提交本機關。

3、在榮成市政府資訊公開網站點選“依申請公開,選擇申請資訊公開的單位名稱,按照表格內容填寫後,點選“提交資訊”即可提交本機關。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資訊的描述應儘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資訊的標題、釋出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資訊內容的提示。

申請受理

1、本機關受理書面提交的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除申請人當面提交《申請表》外,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註明“政府資訊公開申請”的字樣。

2、本機關受理通過網際網路提交的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申請人登入榮成市政府資訊公開網,先點選左邊“依申請公開”,再點選本機關名稱,將表格內容填寫完成後,提交資訊即可。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資訊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當面向本機關提交書面申請。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短訊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後,根據需要,可能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資訊。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做出答覆,詳見榮成市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處理流程圖(見附件1)。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覆的,將當場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確需延長答覆期限的,延長答覆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並告知申請人。《條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資訊時,根據掌握該資訊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資訊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資訊時印刷、郵寄等的收費標準按省有關規定執行。

申請公開政府資訊的公民確有經濟困難,可向本機關提出減免費用的申請。填好《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後,在“是否申請減免費用”欄目選擇“是”,並向本機關提交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市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首先在政府資訊公開的相關法律規定政府資訊可以通過網上進行公開也可以依據一些其他形式進行公開,還有就是政府資訊公開的一些方式包括依申請公開以及主動公開。具體的可以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