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政府資訊公開>

起訴鄉政府資訊公開狀應該怎麼寫?

政府資訊公開 閱讀(2.54W)

按照我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規定,鄉鎮以上的人民政府應該依法公開和人民群眾利益息息相關的政府資訊。如果鄉政府因為資訊沒有公開給群眾造成損失,當事人可以發起行政訴訟,將鄉政府告上法院。那麼起訴鄉政府資訊公開狀應該怎麼寫?下面小編通過一篇範文告訴大家。

起訴鄉政府資訊公開狀應該怎麼寫?

起訴鄉政府資訊公開狀

原告:

被告:

案由:

訴訟請求:

1、請求判決被告履行政府資訊公開的法定義務,立即向原告公開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

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案由:

原告為某某區某某鄉村民,是農村集體經濟的成員。原告於2010年11月25日向被告提交了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一份,內容是:“申請獲取某某區某某鄉某某拆遷安置方案。”被告收到申請後,於2010年12月17日向原告做出某某鄉(2010)第5號-非政《非政府資訊告知書》,稱原告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不屬於政府資訊公開的範圍,並告知原告如果對此有異議,可以在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006年9月17日,某規劃建設委員會、某某市城鄉規劃委員會對某某區人民政府作出的《關於某某地區規劃綠化隔離帶綠化試點的總體規劃的批覆》批覆“某某地區規劃後鄉內總用地369.18公頃……市規劃局、區政府、鄉政府應儘快研究提出具體管理措施,以確保規劃的實施。” 根據某某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規劃委《關於實施市區綠化隔離地區綠化建設中有關配套政策的請示》 “一、徵用土地。對實施綠化改造鄉村的全部土地,徵為國有並劃給新組建集體經濟組織……”

此後,為進行前述某某工程的專案建設,某某鄉成立了新的集體經濟組織——某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後變更為某某置業集團有限公司),成為了改專案的建設單位,取得了相關政府的審批,成為上述被徵收為國有土地的使用權人。某某公司是某某鄉所屬的集體經濟組織,原告為該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

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九條:“行政機關對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資訊應當主動公開:(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和第十二條:“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照本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其職責範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資訊的具體內容,並重點公開下列政府資訊:……(四)徵收或者徵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七)鄉鎮集體企業及其他鄉鎮經濟實體承包、租賃、拍賣等情況;”。

1、原告申請的<某某鄉某某地區拆遷安置方案>是某某區房管局向專案建設單位頒發《拆遷許可證》時,專案建設單位提交的法定檔案,是行政許可實施的依據。某某公司作為某某鄉集體經濟組織,由被告成立並管轄,安置方案實際上由被告制定,被告有獲取並儲存該申請公開資訊的可能性和必然性。

2、《某某鄉某某地區安置方案》涉及被拆遷人的切身利益,屬於政府應當公開的重點資訊內容,被告以“非政府資訊”為由拒絕公開原告申請的資訊,拒不履行《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規定的法定職責,嚴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權益。

現原告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第三十三條第2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資訊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以及《行政訴訟法》第五十四條第3款:“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職責的,判決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的規定,對被告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依法裁判,支援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

原告:

由此可見,如果鄉政府在資訊公開過程中違規操作,給群眾利益造成損害的。群眾應該主動拿起法律武器為自己維權,將其告上法院。在提請行政訴訟之前,當事人應該起草一份起訴鄉政府資訊公開狀,在裡面將原告被告資訊、訴訟請求及相關事實與理由寫清楚,要求法院對鄉政府資訊公開違法行為做出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