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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內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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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內蒙古

房屋買賣糾紛中,涉及到農村房屋宅基地買賣的佔了很大一部分。特別是隨著房價的飆升,很多購房者將目光投向了郊區的農村房屋。但是,農村房屋宅基地買賣是否有效,究竟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內蒙古?我們一起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內蒙古

可以說,在農村房屋買賣中,很大一部分是因為農村房屋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引發的糾紛。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申請一處宅基地,農民宅基地使用權由於是村民基於其身份而無償取得的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資格是聯絡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的功能。所以,農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間互相買賣流轉,賣給非本村人的屬於無效的買賣。

農村房屋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怎麼辦?受房價或者其他原因的影響,總有人無視法律規定,暗地裡交易,擅自與他人簽訂合同購買宅基地使用權。從表面看來,購房者佔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於買賣合同屬於無效合同,農村房屋宅基地的買賣行為不受法律的保護。因此,一旦發生糾紛則會被要求返還房屋,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這就啞巴吃黃連了。所以,在此建議各位想要購買農村宅基地房屋的朋友們,慎重考慮。

二、農村宅基地可以繼承嗎

我國目前土地和房屋是分別實行管理的,依據法律規定,宅基地是農民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於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具備福利性質,因此一般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屬於公民個人財產,可以繼承。

根據實踐,可以分為下列幾種情形:

1、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可以經批准後取得被繼承房屋的宅基地;

2、如果不符合申請條件,則可以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條件的村民,若不願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於不可居住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收回。繼承人若是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情形處理。

3、根據我國民法典等法律的規定,地隨房走(房地一體主義), 如果宅基地上的房屋屬於自行建造,則該房屋因其擁有完全產權而可以作為遺產而繼承,然後再進行房屋所有權的變更,宅基地可以繼續使用。

有必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上述是說符合條件可以申請後取得被繼承房屋的宅基地,而不是直接繼承宅基地。因為上文已經說明,農村村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而使用權不是遺產,無法被繼承。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農村當中的宅基地所有權是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而農戶僅僅擁有使用權,因此是不能講宅基地出賣的。但實踐中,統一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之間可以互換宅基地,不過此時也需要進行備案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