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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能買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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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能買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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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能買賣嗎?我國現在並沒有一條專門針對農村房屋買賣的法律,大家都有不同意見,有的人認為可以自由買賣,有的人認為不能。那究竟是怎樣的呢?其實在現實生活中,若符合一定的條件,是可以進行農村宅基地買賣的,那又需要什麼條件呢?本站為您解答。

農村宅基地是否可以買賣的相關內容:

宅基地能在農村組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而不能向非農村組織成員轉讓。農村組織內部成員具有農村戶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請條件,宅基地本就屬於農村集體的建設土地,集體享有所有權,分給農民使用,農民之間相互轉讓並不違反法律規定。

宅基地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由農民個人享有,農民買賣在宅基地上自建的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權也隨著轉移,此時,宅基地的轉讓是有效的,只是農民轉讓、出賣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之後不能再另外申請宅基地。

一般認定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但是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認定宅基地房屋買賣合同有效,也就是說符合下列條件的農村宅基地買賣也是合法有效的。

1、出賣人將宅基地房屋出賣給城市居民前或同時,該房屋所佔宅基地因徵用已經轉為國有土地,原為農民身份的出賣人亦轉為城鎮居民,宅基地性質已發生轉變的;

2、城市居民購買農村私有房屋後,如果已購房屋已經由有批准權的機關批准並取得合法權屬證書的;

3、城市居民購房後已將戶口遷入購買宅基地房屋所在地,並轉為農民身份的;

4、買受方協議簽字人為居民,但其配偶、父母、子女為購買房屋所在地集體組織成員,且在購房時為家庭成員共同出資,居住亦共同居住,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其買賣合同內容,可以認定為家庭共同購房的;

5、1999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修訂之前,將房屋轉讓給回鄉落戶的幹部、職工、退伍軍人以及華僑、港澳臺同胞的;

6、對同一房屋經多次轉讓的效力的判斷,可以依據最後一手買受人的身份情況結合前述處理原則進行判斷。

宅基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保障集體成員的生活而撥給農戶建造房屋的。集體成員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不得買賣和出租。所以只有符合上述條件,農村宅基地的買賣才具有法律效力。以上都是我們對於‘’農村宅基地能買賣嗎‘’的解答,希望能解開您的疑惑,能幫助到您,如若還有疑問,本站隨時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