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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不能買賣 | 是否可以贈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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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不能買賣,是否可以贈予呢?

如今,農村宅基地成為農村改革中最受關注的事,越來越多的城裡人也都想在農村擁有一塊宅基地建房。但國家明文規定,農村宅基地是不能進行買賣的,那麼是否可以贈送給他人呢?

首先,要明確一點,農村房屋下的宅基地是屬於農村集體所有,其使用權才歸宅基地上的房屋所有人擁有,即農民只擁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不能對其隨意處置買賣或非法轉讓。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土資源部《關於農村宅基地管理的規定》,同一經濟組織成員間的宅基地可以有條件流轉,但轉讓後轉讓者將不能再取得新的宅基地,受讓者也應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這個基本上是屬於農村集體組織分配或者再申請的,可以直接去諮詢村委。

根據我國房地一體原則,在限定條件下可以贈予給他人住房,這樣宅基地使用權也同時擁有。

作為集體土地的農村宅基地在沒有任何法律糾紛的前提下,贈予的條件有如下幾項:

第一,贈與人應具有集體土地合法使用權。

第二,受贈人為集體組織內成員戶口,且在本集體內無住房,受贈面積不超過規定的宅基地面積額度可以辦理調劑手續。

第三,贈與人與受贈人簽訂一份書面的贈與合同,並經過公證機關公證。贈與人與受贈人持著經過公證的書面贈與合同、贈與人房產證和雙方身份證直接到土地所在地的房管局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