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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宅基地轉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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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宅基地轉讓流程

農村宅基地只是一種使用權,所有權歸村集體。農戶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享有所有權,有買賣租賃的權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賣或出租後,宅基地的使用權隨之轉給受讓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權始終為集體所有。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農戶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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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的房屋及宅基地轉讓流程一般是怎樣的?

農村宅基地的轉讓必須是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屋一起轉讓,單獨的土地使用權或者地上房屋的轉讓都是不成立的。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有效轉讓,必需同時具備幾個條件:
1、轉讓行為應徵得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同意;
2、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一戶一宅的分配條件;
3、受讓人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
以上是對房屋及宅基地轉讓流程 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