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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及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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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及宅基地使用權的流轉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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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權

宅基地使用權是指公民個人在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宅基地上所享有的建造房屋以使用居住的一種物權。我國《物權法》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登出登記。

我們都只是擁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並沒有擁有土地的所有權, 在使用國有土地時,也是需要先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稅,在計算土地使用稅時會根據土地的具體型別以及土地的面積來確定,如果在後續的使用過程中,也是可以將土地的使用權進行轉讓,轉讓方式有出售和贈與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