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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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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嗎?

農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嗎

宅基地所有權是國家的,是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可以繼承。宅基地是農民基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於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費用即可取得,是一種福利性質的分配,是不能繼承宅基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條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集體所有。”

根據法律規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或者集體;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權屬於集體。而國家及集體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確定由個人使用的。即公民對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權利。因為遺產必須是公民個人合法擁有的財產,所以,公民是不能將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為遺產繼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權。

農民經營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種的莊稼、果木、藥材等,則為農民個人所有。農民去世後,這些收益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

另外,因為我國農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都是按家庭人口、勞動能力。以農戶為單位分配的,一般不作過多調整,以保持其穩定性。家庭個別成員死亡,並不妨礙農戶其他成員對自留山、自留地的經營權和使用權。但並不是繼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繼續經營和使用。

宅基地為居民、村民各戶使用,包括屋基地和院落地,長期不變。宅基地的所有權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或集體,私房的所有權屬於私房產權人。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屬遺產,不能被繼承,但公民繼承了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權也就隨著房屋而轉移給新的所有人。這也只是具體執行國家的行政法規,而不是繼承的結果。

我國所有的土地都是屬於國家的,所以在這個時候,宅基地是不能夠進行繼承的,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子是屬於個人的,所以是可以進行繼承的,但是這個宅基地在意義上還是屬於國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