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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拆遷 | 遇到停水停電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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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鋪拆遷:遇到停水停電如何應對?

商鋪拆遷:遇到停水停電如何應對?

首先,如果違法主體是政府部門,那我們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政府部門對被拆遷人實施了停水停電行為,本質上是一種行政強制措施,是具體行政行為,受到《行政強制法》等其他法律、法規的約束。即在具體實施停水停電行為之前,應當向被徵收人作出書面催告、聽取其申辯,然後再依法作出強制執行決定書並送達給行被徵收人。如果其行為違反了法定程式,被徵收人就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這裡還要多提醒廣大被徵收人的一點是——注意收集和保留證據。《行政訴訟法》規定,原告應當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存在承擔舉證責任。也就是說,在發生停水、停電行為的時候,我們至少要收集到可以初步證明被告實施了上訴行為的證據。

一般來說,我們能提供的有利的證據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點):

1、被拆遷人與供水供電公司之間存在供水供電的合同。比如,自己家中的水電費繳費憑據、水電卡、供水供電合同等能證明自己應獲得供水供電的權利憑證。

2、供水、供電設施被破壞的現場照片,以證明發生了破壞行為。

3、拆遷部門下發的相關通知,很多被拆遷人可能會收到或者看到以街道辦或者村委會的名義釋出的斷水斷電“通知”或“預先告知”等,通常會預告“如果不搬遷將停水、停電”。這些書面的材料一定要妥善儲存。

同時,我們要注意在發生斷水、斷電行為後,要及時報警,或者向當地的供水、供電部門投訴。

最後,如果違法主體是開發商或者是供電局、供水局,那我們可以基於侵權行為或者基於合同違約提起民事訴訟,針對不同違法主體的不同行為提起相應訴訟。當然,我們也可以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提出查處申請。

在任何情況之下,停水停電都是違法行為。居民可以向法院進行維權,弄清楚自己的權利是被哪一方進行侵害的。如果是政府,無論是拆遷主管部門,還是供電供水單位,都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是企業的話,可以向法院對企業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