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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強拆怎麼界定合法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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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廠房強拆怎麼界定合法建築

廠房強拆怎麼界定合法建築

如果廠房真的屬於違建遭遇拆除,那麼廠房的建設材料,以及廠房內的裝置財物,這些都屬於企業的合法財產,即使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強制拆除,也要對這些財物做好登記保全並製作物品清單,交予當事人確認,以確保當事人的合法財產不因拆違受到不合理的毀損。否則,當事人有權主張合法財產部分的損害賠償。

廠房被強拆,通常有兩種前置情況,一種是遇到了關停拆遷,比如環保關停或土地徵收等,雙方條件沒有談妥,徵收方直接組織拆除;另一種則是廠房被認定為了違建,企業又沒有自行組織拆除,相關部門實施了強制拆違。今天咱們講的主要是後者。

有些表面上似乎屬於違建的廠房,其實並不應該被認定為違建

比如廠房建成年代較早,當時還未出臺現行的相關城鄉規劃法律,不要求辦理現在需要的一系列審批手續;又如有些通過招商引資投辦的企業,廠房建設時地方政府給了一些優惠政策,減免了一些審批要求;再如雖然廠房建設時確實存在缺證少證的情況,但此前已經接受了相應的行政處罰,完成了補正程式……

這些並不屬於嚴格意義上的違建,不能直接認定為違建。

二、最新廠房違法建築如何處理

1、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拆除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將土地恢復原狀。

2、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3、同時罰款。

4、依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因此說廠房被強拆雖然有違建,但也有其合法的建築部分,不能一起被強制拆除。如果遇到合法建築被強拆,當事人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