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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行徵收土地是否可以

土地徵收 閱讀(2.78W)

發現有些人對於國家徵收土地的這件事情的本質並沒有認識清楚的,應該要知道,政府所作出的徵收土地決定本來就是帶有強制性的,但是這裡的強制性絕對不是強拆的。所以說,強行徵收土地是否可以的這個問題是必須要掰開了,揉碎了根據實際情況來判定的,如果政府程式不合法就強拆肯定是不可以的。

強行徵收土地是否可以

一、強行徵收土地是否可以?

1、土地徵收的關鍵不在於農民是否簽字同意,而在於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徵地,農民不簽字也是沒有用的,因為徵地是國家行為,是市縣政府代表國家進行的。

2、判斷徵地是否合法,最簡單的就是看是否有兩公告:市縣政府釋出的《徵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國土局釋出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這兩公告都要張貼於被徵地所在地的村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沒有這兩公告,則可以認定徵地不合法。對於違法的徵地,農民當然有權拒絕,當地政府也不能強佔。

3、當然,各地的違法佔地案件不時發生,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建議兩點:一是依法維權,因為農民只有法律這一個武器;二是聯合,最起碼要聯合大部分人。

二、強行徵地怎麼辦?

根據我國《行政複議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因此,當政府違背土地使用人的利益,強行徵地,侵犯了公民的權益時,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此,小編給大家總結一下關於強行徵收土地是否可以的這個問題,政府出臺的公告和整個徵地的流程全部就都是合法的依然會有民眾不配合,所以政府可以通過人民法院取得強制徵收的相關手續證件以後,不排除可以強制徵地。這和本質上政府違法佔地,逼迫民眾必須要配合的性質是不一樣的,還有就是提醒大家爭的是國家行為,如果沒有侵犯到自己的合法權益是應該要配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