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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的方式與費用計算標準 | 如何確定?

土地徵收 閱讀(9.96K)

拆遷安置在政府部門批准的建設用地上進行房地產開發需要辦理的土地徵用、建築物拆除、居民動遷和勞動力安置等項工作。是關係到民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也是司法實踐中常常討論的焦點。法律規定,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要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那麼,拆遷安置的方式與費用計算標準,如何確定?本文整理了相關法律條文與知識,為您提供一定的參考。

拆遷安置的方式與費用計算標準,如何確定?



一、拆遷安置的方式

針對拆遷實踐中一些房地產開發商為追求高額利潤,為被拆遷人提供的安置房規劃設計不合理、工程質量差,甚至沒有經過竣工驗收就交付使用等嚴重侵害被拆遷人利益的情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拆遷人應當提供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房屋,用於拆遷安置。

拆遷安置的方式,主要表現為兩種:一種是原地安置,另一種是異地安置,具體應由當事人協商解決。拆遷人應當向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拆遷補助費。過渡期內,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處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遷人提供的週轉房的,拆遷人不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

二、拆遷安置的物件

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4條的規定,拆遷安置的物件應當是被拆遷人。同時,對房屋使用人的利益也予以保護,如在拆遷出租房屋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由拆遷人、被拆遷人、被拆遷房屋的承租人三方簽署;拆遷出租房屋時,被拆遷人和承租人對解決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補償實行產權調換,並且承租人有權承租產權調換房。

關於拆遷安置費

一、什麼是拆遷安置費

拆遷安置費是指開發建設單位對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安置所需的費用。一般情況下應按照拆除的建築面積給予安置,分為原地回遷安置與異地永遷安置兩種情形。被拆除房屋的使用人因拆遷而遷出時,做為拆遷人的開發建設單位應付給搬家費或臨時搬遷安置費。

二、拆遷安置費的範圍

拆遷戶對於拆遷安置費的範圍包括哪些內容都很關心。一般來說,其內容含以下事項:

(一)搬遷補助費;

(二)沒有提供週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三)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

(四)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三、拆遷安置費標準的計算

(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有提供週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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