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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寧區拆遷安置房補償標準如何規定的?

安置房 閱讀(2.23W)

(一)住宅房屋徵收補償款標準

江寧區拆遷安置房補償標準如何規定的?

1、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徵收補償款標準

(1)原房補償標準:具備評估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評估確定。

(2)購房補償標準:徵收安置房安置價格低於4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價格的80%確定;高於4000元(含4000元)低於5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價格的82%確定;高於5000元(含5000元)低於6000元每平方米的,按其價格的84%確定;高於6000元(含6000元)每平方米86%確定。

2、住宅房屋實行統拆自建的徵收補償款標準

(1)原房補償標準:具備評估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評估確定。

(2)建房補償標準:鋼筋磚、木磚結構200元/平方米,簡易結構150元/平方米。

(二)非住宅房屋徵收補償款標準

具備評估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評估確定。

(三)住宅房屋搬家費、自行過渡費的補償標準

1、搬家費:按被徵收人的聯合確認建築面積計算,超過240平方米的,以240平方米計算,每個產權戶不足2000元的補足至2000元。

2、自行過渡費:

(1)東山、秣陵、麒麟街道過渡費,按聯合確認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0元,不足1000元的補足至1000元;湯山、淳化、祿口、谷裡街道過渡費,按聯合確認面積每月每平方米9元,不足900元的補足至900元;橫溪、江寧、湖熟街道過渡費,按聯合確認面積每月每平方米8元,不足800元的補足至800元。過渡期自被徵收人交付房屋之日起計算,徵收安置房為多層的,過渡期不超過24個月。徵收安置房為小高層、高層和超高層的,過渡期不超過36個月。自逾期之日起,每月支付雙倍的過渡費。

(2)住宅房屋實行貨幣補償放棄申購徵收安置房的,一次性給予50元/平方米補償,超過240平方米的,以240平方米計算,不足5000元的補足至5000元。

根據有關《通知》檔案,關於南京江寧區的房屋拆遷補償除了房屋土地的賠償還涉及到了搬家費及自行過渡費的補償。在之對於可提前搬家的規定,只要你能在規定時間段內保證簽約完成並一次效能夠完成搬遷的,可享受到分別按照聯合確認面積給予的200-410元每平方米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