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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在徵地拆遷時是按普通住宅的補償安置標準計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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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是明顯有別於普通商業住宅的。具體的區別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房改房在徵地拆遷時是按普通住宅的補償安置標準計算嗎?

一、國家對職工工資中沒有包含住房消費資金的一種補償,也就是說購買房改房的主體是單位職工。另外,職工購買該房屋還有數量限制,規定人均可購房的建築面積的控制指標,以防止一些人利用職權大量低價購買公有住房。而普通商業住宅任何人都可以購買,購買主體和數量不受限制,當然限制全國各地為了穩控房地產市場積極出臺各項限購政策,符合條件的才能購買商業住宅,這跟房改房的購買是兩回事了。

二、房屋價格不由市場進行調整,通常按照成本價或標準價由職工購買。職工以成本價購買可以獲得房屋的所有權,以標準價購買,那麼職工只能獲得部分房屋所有權,數年之後所有權才能獨立享有。

三、房改房進入市場自由交易有限制,通常需要數年後獲得產權之後才能進入市場進行交易。原因是該建築用地本身是政府針對單位福利補償性質劃撥的土地,因此職工可以低於市場價格購買。為了保障房屋市場,國家限制房改房不能直接進入市場交易,具體根據各地政策確定。

房改房遇到拆遷時,先要明確該拆遷專案針對這一區片房改房的安置補償政策。但是,想要該房屋補償和安置跟普通住宅相同,關鍵還是看是否獲得了房改房的產權和土地使用權。

1、以成本價購買還是標準價購買

如果以成本價購買,可以獲得房屋獨立產權。如果是1998年以前,許多職工都是按標準價購買的住房。按相關規定,以標準價購得的"房改房"上市時,應先補足標準價和成本價之間的差價。當然,不同地區房改政策有差異,還需要明確地方房改政策針對房改房產權的規定。獨立獲得房屋產權後,拆遷時房屋的價值評估就可以參照周邊普通住宅的市場均價進行。

2、是否補交土地出讓金

很多地區房改的公房建設用地屬於劃撥性質,也就是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那麼個人享有房屋產權的同時是否享有土地使用權呢?關鍵就在於是否繳納了土地出讓金,這個出讓金也限制了房屋上市交易。如果將房改房出賣,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很難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同樣的,遇到拆遷既想要獲得房屋的拆遷補償,也想獲得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就需要完善土地使用權的相關手續。當然,房改房既然是國家對於職工福利房分配的補償,在補交土地出讓金時會有一定的優惠,是低於普通商品住宅的。

綜上所述,房改房是我國房屋管理中一項特殊的房屋性質,它的產生不僅有一定時代特色背景,也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如果您的房改房正面臨拆遷,那麼,這房屋權屬問題和土地使用權等情況一定要搞清楚,享有房屋產權與土地使用權是獲得公平合理拆遷補償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