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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子女補償有哪些條件

土地徵收 閱讀(3.07W)

隨著中國城鎮化的不斷加速,在此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房屋拆遷土地徵收,對此許多被拆遷人的子女都會有一個疑問,那就是徵地拆遷子女補償有哪些條件呢?為了方面大家的瞭解,本站的小編為你整理了相關知識。

徵地拆遷子女補償有哪些條件

一、徵地拆遷的補償是遺產

首先如果你的父母已經去世,那麼子女可以根據繼承法繼承拆遷徵收的補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定: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徵地拆遷徵收的性質

根據《土地徵收管理法》的規定: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根據土地管理法,農村的集體土地拆遷補償與人口數有關,也就是說子女也可以獲得補償,而國有土地拆遷,一般補償都是進行房屋價值評估的,跟戶頭數沒多大關係子女不能獲得補償。

根據本站小編整理的知識,第一種情況子女是可以獲得徵地拆遷補償的,而第二種情況下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政策,有的地方對於徵地拆遷子女補償有規定而有的卻沒有,如果你想知道所在地有關征地拆遷子女補償的具體規定,可以諮詢本站的線上律師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