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買賣合同違約怎麼處理?
土地使用者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管理部門有權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權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門返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者並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土地使用者應當在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後六十日內,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讓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二、城市土地可以轉讓嗎
可以,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而且是要在合法的情況下,中國法律規定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或集體所有。
轉讓流程
轉讓方須報材料
1、原土地證或土地證明材料
2、原土地出讓合同
3、上繳稅務局的土地增值稅證明材料
4、土地評估報告
5、圖件資料
6、土地轉讓專項審計報告
7、營業稅上繳證明材料
受讓方須報材料
1、專案批覆原件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明材料等
3、上繳財局契稅證明
4、都市計畫部門批准的符合規劃的圖件資料
雙方共同提供的資料
1、土地轉讓申請
2、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如改變土地用途,由受讓方重新評估,補交差額部分的出讓金,契稅並辦理相關手續。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未按照出讓合同約定提供出讓的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權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門返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者並可以請求違約賠償。
在當代的社會,現在土地如果要進行買賣的話必然會涉及到土地買賣合同,這裡所指的買賣是土地的使用權,因為土地的所有權是不能夠進行轉讓的。同時是需要簽訂相關的合同,並且辦理相關的手續,才能夠最終的完成合同使用權的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