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土地承包>

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轉讓合法嗎?

土地承包 閱讀(1.01W)

一、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轉讓合法嗎?

沒有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轉讓合法嗎?

未取得土地證,沒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出讓無效。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轉讓土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轉讓合同的形式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檔案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2、國有土地的權屬調查和資信能力調查

轉讓合同簽訂之前,要對轉讓方的轉讓主體資格進行核實。轉讓方須是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為國有或集體單位的,應提交有資產處分權的機構出具的同意轉讓的證明。

3、轉讓價格評估事宜

在轉讓前,應該對土地轉讓價格進行評估。因為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市、縣人民政府有優先購買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市場價格不合理上漲時,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採取必要的措施。尤其是轉讓方為國有單位時,國有土地及相關資產須經法定估價機構估價,並經國土部門予以確認。

4、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歸屬問題

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該建築物、附著物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者轉讓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時,其使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但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作為動產轉讓的除外。

綜上所述,獲取土地使用權的方式除了出讓外,還有轉讓形式,具體包括出租、抵押和買賣等。如果被轉讓的土地沒有取得土地證,這樣的轉讓是不合法的,簽訂合同不會受到法律保護。作為轉讓土地一方當事人,要審查土地是否具備轉讓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