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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證抵押借款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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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高速的發展,人們的消費水平在逐步提高,消費觀念也正在一點點發生著變化。抵押借款就是一種全新的金融觀念,而這種新的觀念,正在逐漸被更多的人所熟知並接受。今天我們來討論一下土地使用證抵押借款是否可行,在這個過程中都要求些什麼,我們來一起整理一下土地使用證抵押借款中涉及到的一些問題。

土地使用證抵押借款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一、土地使用證可以用做貸款抵押物嗎

這個方面我們要注意三個問題

1、是否有地上建築物,地上建築物是否已辦理了產權登記?

2、是國有用地還是集體用地?

3、是農用地還是建設用地?

《物權法》第1百八十條第2項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抵押。《物權法》第1百八十四條第2項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如果是房產證倒還可以用來抵押貸款。 不同的申請人和貸款型別所需提供的申請資料是不一樣的。常見的個人資料如:身份證明、工作證明、居住證明等;企業申請資料如:營業執照、財務報表、貸款卡等;抵押貸款如房產、汽車等財力證明;信用貸款如收入證明、銀行卡對帳單等。

二、貸款人所需具備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週歲;

2、有北京市常住戶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願意並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第四,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三、所抵押房產的條件

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 貸款年限不超過40年;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證;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並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產共有權人簽字。

那麼以上,就是一些關於土地使用證抵押借款的相關問題。總結來說,就是滿足第一條中的三個條件就有了可以申請借款的大前提,再加上借款人本身的條件如果符合借款要求,所抵押的房產也符合要求,那麼就可以申請抵押借款了。但是市面上金融公司魚龍混雜,一定要選擇正規的專業的公司進行辦理,辦理之前可以提前諮詢當地的相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