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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抵押擔保 閱讀(2.73W)

我國為鼓勵人民群眾創業創新,在銀行實行低利息貸款政策,人民可以到銀行抵押名下的財產已獲得更多的資金。但是一些人因為著急或者其他原因迴向親戚朋友借款,為了保證借款人可以按時還款,出借人會要求或者借款人主動提供抵押物。那麼,抵押借款需要注意什麼呢?

抵押借款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房屋抵押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房屋抵押是原債權債務關係的擔保,原債權債務關係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從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條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

(二)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權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況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應謹慎保養所抵押房屋。

(三)負有清償債務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時,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權,不依靠債務人的行為即可實現其權利。

(四)抵押物須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如果抵押房屋是國有房屋,則抵押人必須對該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

(五)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採用書面形式,並應明確規定擔保的範圍。

(六)房屋抵押人將房屋抵押後,並不喪失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抵押人應自己承擔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

(七)房屋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經房屋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房屋轉給第三人時,房屋抵押權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權,房屋受讓人因此受到的損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擔。

二、房屋抵押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抵押當事人應到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房地產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2、辦理登記時,抵押當事人應提交下列檔案:

(一)主合同及抵押合同;

(二)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三)抵押登記申請書;

(四)《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以預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須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

(六)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檔案與證明材料;

(七)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產評估報告;

(八)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檔案。

需要注意的是抵押借款與質押借款是有區別的,抵押借款是將名下的動產或者股票、債券等財產交給出借人或第三方當做還款保障,而質押貸款則是將質押物當做質物進行發放以的資金的貸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