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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的區別有哪些?

土地承包 閱讀(3.23W)

現在房地產事業的市場是越來越大,農村的城鎮化建設也在逐步迅猛發展。很多人對於房屋產權還不是很瞭解。我國在土地制度上面,實行的是土地公有制。但是土地政策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但是關於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的區別究竟是哪些呢?

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的區別有哪些?

一、什麼是集體土地

我國的土地分兩種: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沒有私有土地,農村的一般都是集體土地,發的就是紅色封皮的集體土地使用證,以後拆遷補償不如國有土地值錢,原因是沒有經過市場流通,不能進入自由市場進行買賣:

1、按法律規定,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同時,地上附著物隨之轉移,也就是房子轉移。而你所買的房子的土地是集體的,按法律,集體土地是不準買賣的,但個別地方也有自己處理執行方式,所在地這種情況可以辦理,

2、因為土地發生買賣,所以在交易之前,先得把此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土地,也就是你得交一筆出讓金,出讓金各地不同,而且同一地方不同地段也不同,要看土地在城區還是城郊,屬於幾等幾級地。

3、這種土地部門有個劃分依據的(30、40、50元每平方米的不等,你可以去問一下你們的土地管理部門),至於交出讓金的費用就看你們買賣雙方協商了。只有這樣轉為國在土地了以後,才可進行變更登記,它包含土地性質的變更和土地使用權的變更。

二、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有的區別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是屬於集體土地證。

1、擁有國有土地徵和農民集體的土地證所建的房屋,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2、農村集體土地證是屬於村農民集體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於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

3、農民集土地證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權。農民集體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以上就是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的區別的介紹了。一般的話城市市區的土地是屬於國有土地,而農村和郊區的土地,除了法律規定的一些必須歸屬的屬於國家所有的,一般的山地自留地等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國有土地可以依法分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而集體土地一般是由村委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