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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使用權70年後房屋歸誰

土地承包 閱讀(1.21W)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會花上一輩子的時間去買一套真正屬於自己的房子,想成為該房屋的所有者必須要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但是土地使用年限只有70年,如果該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那麼國有土地使用權70年後房屋歸誰?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番。

國有土地使用權70年後房屋歸誰

一、70年房產權到期後房子歸誰呢?

房子70年到期,其實是指商品房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限,而土地使用權是房屋產權的組成部分之一。依照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居住用地的高年限為70年。但是70年到期後,房子是不會收回的,土地使用證上產權到期之後,會自動續取。也就是說,國家不會贖回房屋,它是自動劃分到房主的名義下。

1、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沒有期限限制。

2、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因為土地屬於國家,國家通過土地有期出讓方式,授予用地人不同年限的使用權(住宅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50年,商業/旅遊/娛樂類40年)。

產權時間是從開發商拿到地時算起 並不是拿到房產證時

舉例說明:從開發商拿地到開工建設,再到房屋建成業主入住,這之間的時間不等,至少需要兩三年時間。也有一些特殊情況,土地被開發商拍下之後,由於種種原因遲遲未開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幾年過去之後才開始開發。買家到手後,產權會無辜縮水許多。

二、產權滿70年的三種處理方式

1、續取房產

2007年的《物權法》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 用權期滿的,自動續期。也很有可能不需要補交費用。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續期價格或將按照當時樓面毛地指導價格。然 住宅產權期滿後可自動續期。但再次申請土地使用需要補繳多少土地出讓金,應該以什麼樣的標準補繳,擁有房屋產權的業主是否願意繳,能否繳得起,一旦有房屋 業主不願意繳納,土地上的房屋該怎麼處理?這一系列的問題暫時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能夠回答。

2、繳納稅費

業內人士預計:70年後或者未來十幾年,國家會有法律出臺來明確房子產權,大概率情況是房子還是你的,不過估計要繳稅了,根據房屋面積的大小來定。

需要屆滿期前一年申請續費。《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和《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有相關規定內容。補的費用不會超過5位數。

3、國家收回享政策性補償

根據《物權法》中解釋: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根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

三、真能等到70年期滿的房屋比例不會太大

土地使用權可以延長到70年,但事實上,大部分房屋等不到70年期限屆滿就會被拆除。原住建部副部長仇保興曾表示,因為規劃改變等問題,“中國許多房子的壽命只有25至30年。”

明源地產研究院的王恆嘉表示:英國建築的平均壽命達到132年,美國是74年。我國重點房屋設計壽命為100年,一般為50年,現實中,卻經常有還很“年輕”的房子成為危房。

四、70年中房屋成為危房怎麼辦?

使用權不足70年的,到期可以交費或無償續滿70年;若70年中房屋成為危房,業主可以聯合起來在原地重建,如果房屋還在設計使用期限內就成危樓, 原開發商還在,則需要承擔責任。70年裡需要重建的危房很多,考驗業主彼此之間的合作能力。這也是開發商的機會,很有可能會有專門乾重建的開發商出現。

五、房子沒了我們還是業主嗎?

法院終認為:不存在房屋實體不能成為免除業主交納物業費義務的理由。業主資 格的取得事實上不僅基於權利人對房屋的所有權,同時也基於權利人對房屋所對應的土地的使用權。也就是說,房子沒有了我們依然還是業主。

綜上所述,相信很多人已經知道了國有土地使用權70年後房屋歸誰這個問題的答案。房子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限,一般情況下是指商品房,而土地使用權只是房屋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商品房我國規定最高年限是70年,但是70年到期之後所居住的房子是不會收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