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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人使用權土地上建造的房屋 | 所有權歸誰

土地承包 閱讀(1.01W)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向組織、機構及個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利,根據法律規定,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型別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為70年,工業用建築用地和綜合類用地為50年,商用建築用地為40年。但是,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所有權屬於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在他人使用權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所有權歸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