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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土地使用權的條件有哪些?

土地承包 閱讀(3.01W)

一、租賃土地使用權的條件有哪些?

租賃土地使用權的條件有哪些?

土地使用權出租,分為出讓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出租和劃撥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出租。一般生活中的出租,以出讓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出租居多,出讓取得土地使用權出租的條件:(1)出租人必須是通過出讓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人,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才能對土地具有處分權,合法地轉移其土地使用權。(2)土地使用權出租時,出租人具有土地使用權證的同時,要具有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所有權證,即土地使用權人和房屋所有權人必須是一致的。(3)土地使用權出租時,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原土地使用權人必須按照出讓合同的約定支付出讓金,並依合同規定的期限、條件進行一定的投資開發。(4)土地使用權出租不得違反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出租土地使用權必須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

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後原土地承包關係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土地使用權出租是指承包方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期限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出租後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原承包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承租方按出租時約定的條件對承包方負責。

二、土地使用權

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裡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

國家對土地使用權的相關規定是非常嚴格的,土地使用權的轉移需要根據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門的許可。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所有權永遠都是國家的或者農村集體的,國家不允許任何私人私自開發土地,如果有個人或者公司企業違反土地開發使用的規定進行非常操作,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