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徵地拆遷>土地承包>

法律規定農村土地轉讓違法嗎?

土地承包 閱讀(1.86W)

一、法律規定農村土地轉讓違法嗎?

法律規定農村土地轉讓違法嗎?

法律規定農村土地轉讓不違法,符合法律規定。農村土地確權糾紛應該通過協商或者是訴訟方式來進行解決。

1、妥善處理機動地、經濟地、荒地等問題。凡是已納入承包地管理的,繼續作為承包地管理;未納入承包地管理的,不進行確權登記,但應按實際面積登記在冊。

2、在農村土地承包期間,農戶自行或者流轉給別人在承包地上建房、挖塘等改變農業土地用途的,仍按原來承包地面積進行確權登記,在實測面積時減去佔用面積,並進行備註。

3、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應以二輪土地延包時家庭實際承包人口為基礎,家庭個別成員已死亡或戶口遷出的(如出嫁女、遷入城鎮居住、在校大學生、現役軍人等)應在備註欄標註清楚。二輪土地延包後,新增家庭成員應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一併作為共有人進行登記,並在備註欄標註。與戶主關係欄按照國家規範填寫,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4、農戶之間進行承包地互換的,互換後的土地沒有糾紛,按現在土地的承包人進行確權登記。對存在糾紛的,先解決糾紛再進行登記。對以轉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的土地,按原承包轉出農戶登記,不給受轉者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其流轉關係繼續履行流轉合同約定。

5、家庭承包人戶主死亡,在這次土地登記中,應尊重承包農戶意願,作為原家庭共有人處理。

6、承包農戶家庭成員全部死亡的,其承包土地只登記不確權,暫由原負責贍養人繼續耕種、管理、收益。

7、對第二輪土地延包後,個別村民小組進行了土地調整,應按照保持穩定、尊重歷史、正視現實的原則依法妥善解決。

二、土地確權登記應注意的事項是什麼?

(一)、同一地塊承包農戶登記表:本表按地塊填寫,同一地塊填寫一張

1、長寬要按實際測量的填寫。

2、此表講順序,一般在同一地塊按由北向南、由東向西順序逐戶填寫。

3、四至界限用固定座標,如:東邊(道路)、西邊(張三)、南邊(渠)、北邊(李四)。逐戶登記如:1號地塊第一戶張三、第二戶李四,填表時按張三接李四的順序填寫。

4、其中附屬地面積為承包地塊面積的其中數,只填面積,不填長寬。

(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資訊申請表:本表按農戶填寫

1、表內戶主姓名、出生年月日填寫要與戶口本上的一致,發包方為村民小組。

2、與戶主關係依次填配偶、長子、次子、女、媳,不能填妻、子妻等以此類推。

3、注意此表填寫時沒有分地的人不填入此表,死亡人口不填入此表。

4、承包總面積為承包地塊面積合計數。

5、表內關係:承包總面積=人均應分地畝數×分地人數 附屬地面積。

6、承包起止日期不填。

7、承包地塊資訊與同一地塊登記表資訊對應一致。

(三)、集體預留機動地和四荒資源情況記錄表:機動地和四荒地要分別填表登記

1、登記地類一欄填寫機動地或四荒地。

2、面積按實測面積填寫。

3、四至界限同上。

4、使用情況填寫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

5、使用者填寫承包者姓名。農村土地確權常見的糾紛有哪些?如何解決?

三、農村土地確權什麼情況下不予發證?

1、承包戶的承包地被全部徵收、徵用、佔用,導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全部喪失的;

2、承包戶的承包地被全部退耕還林並已經發放林權證的;

3、承包期內承包方提出書面申請,自願放棄全部或部分承包地的;

4、承包期內五保戶死亡的;

5、其他依法應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的。

土地確權登記工作中有以上情況之一的不予發證。

在當代的社會,農村的土地在進行轉讓的時候完全是可以的,比如說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擁有的土地,那麼應當是在集體組織成員內部來進行轉讓,並且也是需要簽訂書面的合同書,才能最終完成手續辦理。